4·26知识产权宣传周 | “武汉自贸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专家研讨会顺利召开
- 发布时间:2017-04-28
- 发布者: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
2017年4月26日,在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由武汉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律师协会主办,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承办的“武汉自贸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专家研讨会在武汉市律师协会顺利举行。
本次研讨会主要围绕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主题,探讨武汉自贸区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模式。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媒体记者等以及来自政府、高校、企业的专家出席本次研讨会。本次会议由武汉工程大学教授、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金明浩主持,与会嘉宾各抒己见,纷纷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伊始,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平致开幕词,她对近年来武汉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就此次会议的主题“武汉自贸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呼吁各位专家学者为此建言献策。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何丹律师作了“国家政策解读及武汉自贸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与服务的实施建议”的主题发言,向与会专家介绍了自贸区的概念、历史沿革及武汉自贸区的现状,并针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及武汉自贸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与服务的实施分析了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管理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在自贸区进行一体化代理服务提供试点,在自贸区内取消公司制专利代理机构的股东资格限制、取消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资格限制,考虑允许具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代理人成为律师事务所的员工甚至合伙人、制定更加完善的激励制度,鼓励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机构等知识服务机构与投融资机构合作等。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尹为法官从司法者的角度,从行政、司法的关系、以及行政司法信息联动等方面,就武汉自贸区的知识产权保护、贸易自由化平衡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武汉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李卓端处长则从执法者的角度,为武汉自贸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提出了建议。
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教授在对上述嘉宾的发言进行点评的同时,分析了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自贸区知识产权的保护应该建立更广泛的渠道。
台湾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长范建得首先介绍了台湾地区知识产权管理的历史沿革,接着又通过一个具体案例从国际化的角度对武汉自贸区综合管理改革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
台湾科技大学智慧财产学院院长林瑞珠女士对武汉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提出在武汉自贸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过程中要尊重国际规则,同时考虑自贸区的特殊性。
东湖新技术开发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雷云珊提出了以问题为导向的自贸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思路。
武汉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长蔡祖国围绕着政府如何为自贸区发展服务以及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两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陈爱云主任也从提供综合法律服务角度积极献言献策。
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王乐博士在介绍知识产权交易所的相关工作的同时,也提出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观点。
经过探讨,各位嘉宾基本达成一致意见,自贸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符合时代潮流,是历史所趋。武汉市应抓住国家开展试点的重要契机,以“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激励和保障作用,助推武汉自贸区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引领、示范和带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加快创新驱动发展。
最后,武汉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陈保国做了本次会议的总结讲话。他表示武汉市当前正处在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中心的关键时期,国家赋予了武汉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一系列重要任务,并且成立了跨区域的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具备了成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地方的基本条件,理应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进行积极探索。
此次研讨会持续了近三个小时,与会嘉宾们就“武汉自贸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各抒己见,充分交流,会议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