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新征程!武汉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揭牌成立
- 发布时间:2021-10-26
- 发布者: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
丹桂飘香,宾朋满座。10月22日,湖北武汉,11家单位齐聚市检察院,共同见证武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程中的历史性时刻。当天,武汉市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正式签署,武汉市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揭牌成立。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新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曹新明教授,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武汉市版权局局长马勋标,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二级巡视员陈保国,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叶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光电技术发明审查部主任、知识产权工作服务组组长罗强等相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和学者出席活动。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胜坤等在院领导、江岸区检察院、东湖高新区检察院的相关干警参加活动。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新时代的呼唤,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大有可为。”彭胜坤在活动致辞中介绍说,近两年多来,武汉检察机关把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大动力、检察为民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三检合一”模式,取得明显工作成效。下一步,武汉检察机关将在省院、市委和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市版权局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下,在专家、技术调查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的指导帮助下,以今天的协议签署、办公室及研究基地揭牌为新起点,携手共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让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成为武汉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武汉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起点新征程!武汉市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湖北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进入专业化建设的新阶段,也对检察机关履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冯新华介绍说,今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坚持高标定位,主动探索创新,在六个院试点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统一履行试点工作,积极回应各类市场主体迫切要求保护创新生态环境的现实需要,提升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业化水平。武汉检察机关作为湖北省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领头羊”,积极推动构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新格局,在服务创新一流创新生态中展现了检察担当。作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共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协作格局,为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是中国最早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机构,中心2018年成为科技部和教育部共同管辖的第一家‘知识产权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邹进文副校长介绍了该院知识产权研究情况,表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揭牌成立,标志着检校共建合作跨上新台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将全力支持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积极探索合作交流新模式,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积极贡献“中南智慧”,奉献“中南力量”,希望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将“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建设成为检校共建合作的新典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卫宁分别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和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签署合作协议。 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武汉市版权局局长马勋标,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二级巡视员陈保国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卫宁共同签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晓华宣读《关于聘请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专家顾问团、技术调查官、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卫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智雄为受聘的专家顾问团、技术调查官、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颁发聘书。 △ 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专家顾问团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曹新明教授和彭学龙教授颁发聘书。 △ 为技术调查官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电学发明审查部计算机工程室主任李祖布和光电技术发明审查部光学影像室审查员刘洋成颁发聘书。 △ 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讲师杨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讲师何蓉、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主任科员高振宇颁发聘书。 “新的愿景已擘画!武汉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省院和武汉市委决策部署,有力推动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强化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在服务构建一流创新生态中展现检察担当。”武汉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晓华在主持讲话中表示。 活动中,与会者观看了江岸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部专题宣传片《开启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新征程》,参观了武汉市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两法衔接办公室。
来源丨武汉市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丨汪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