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为人先,追求卓越 强力推进武汉市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

   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专家研讨会纪要

     国务院办公厅《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国办发字〔2016〕106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正式发布以后,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于2017年1月18日上午9时召开专家研讨会,就武汉市如何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精神,推动武汉市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工作,充分发挥武汉市在全国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方面的先行探索和示范带动作用进行研讨。

     武汉市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主任董宏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副主任白剑锋、武汉知识产权法庭法官尹为、武汉大学教授宁立志、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刘华、武汉工程大学教授金明浩、武汉邮科院/烽火集团科技创新部李汉兵博士、人福医药集团研究院黄璐主任、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何丹律师、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焦洪涛等来自主管机关领导、高校学者、企业代表出席本次研讨会并发言,华中科技大学中德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余翔教授提供了书面发言。武汉市科技局副局长陈保国、武汉市科技局专利处处长姚勇听取了专家们的发言并介绍了武汉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会议由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焦洪涛主持,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刘华作总结发言。

     会议开始由武汉市科技局副局长陈保国介绍了当前武汉市面临的创新驱动发展的最新进展,组建新的领导班子后的最新发展概况。1月3日中央任命陈一新同志为市委书记,在十三天的时间里面组织召开了三次市委常委会,一次市委常委的扩大会,调研了八个单位,明确提出了他的工作思想和作风。结合最近两天召开的湖北省两会,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同志和陈一新同志发表关于武汉发展的指导思想:“复兴大武汉,突现主中心建设”。武汉要向国际化大都市发展,强化招商引资,强化实体经济的发展,强化改革创新。在这样一个背景条件下,国家知识产权局报国务院批准以后,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此次总体方案中的三个条件武汉基本具备,特别是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自主示范区和国家自贸区的建设武汉市走在前面。不论是科技局还是市里的领导对于综合管理改革都表示高度关注和重视,必要时也会给与支持。

     随后董宏伟发表题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下的我国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研究”主题报告,去年7月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就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有关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课题研究,其研究成果已经体现在国务院近日颁发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中,比如在执法这一块,总体方案中:“按照推进综合执法的要求,减少层次,提高效率,有效避免多层次多头执法。按照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优化执法资源,统筹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的内容就是吸收了我们课题研究成果。他从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的意义、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的总体要求、推进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构建的措施和努力探索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新路径几个方面,全面深入的提出了我国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必要性和具体方案。现在武汉市分管领导刘英姿副市长对这一块的工作特别重视,上周专门听取了研究会的工作报告,希望研究会就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做一些新的研究。我们要好好利用这些优势,顺势而上,改革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再创武汉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辉煌!

     白剑锋主任发表讲话,他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总体方案》是在2016年最后一天习总书记签发的,在同一天还发布了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的十三五规划,可以看出中央包括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也是高度的重视,我们作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感到非常振奋,受到了鼓舞。现在有利的条件有很多,省领导、市委书记都提到了要“复兴大武汉”,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对于知识产权工作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抓住机会把知识产权工作结合武汉市的情况做得更强更大。武汉市有非常好的条件可以开展试点,所以首先要赢得地方领导的重视,前两年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与科技局合并,导致国家知识产权局许多资源没有得到充分投入利用。新的市主要领导对于这个事情要了解并与国家局领导沟通,从领导层面让国家局感到对武汉市承担这样的工作放心。近三十年武汉市知识产权工作在全国都是旗帜性的,标杆式的,基础非常好,在这个关键的节点上既要积极主动,又要稳妥推进,让领导放心而且确实能取得成效,并在短时间内能有所突破。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是机遇同时也是挑战。如果成功了,对于知识产权工作无疑是开创了一个新的工作局面,整个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都能打开一个非常宽广的局面。对于我们知识产权工作各方面都能得到扩展,包括企业、产业和相关的从业人员提供更多的机会。

     尹为法官指出知识产权的保护从国家层面来说是提倡司法保护为主导,从多年的经验来看,武汉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一直较弱。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执法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世界其他主要国家基本上都是采取“二合一”或者“三合一”的综合管理模式,中国这样分散式条块化管理十分少见。这次试点,武汉市条件是满足的,还有一些软条件,全国创新能力城市武汉综合能力也是第一。知识产权法庭全国四个试点城市武汉在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望取得新的进展,但只靠司法保护是不够的,必须要行政执法配合。要积极的去争取,但是方案不要太大,要务实,因为知识产权这一领域太多太复杂,要有相当的技术力量背景。所以有些东西最好不要纳进来,就是三大块:商标、版权、专利的三合一模式我认为是最适合武汉的。 

     宁立志教授向与会专家介绍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理论和实践基础。尽管在知识产权许多在理论问题上专家有所分歧,但在推行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上这个问题的认识专家上是一致的。在域外,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管理,多数情况下都还是“二合一”或者“三合一”,实行我国这种分头治水格局的少之又少,当然这个状况的形成有着特殊的历史原因,我国的专利、商标、版权机制的建立是有先后顺序,并且在发展过程中历经变化,在改革的过程中一步步的摸索过来的。现在是到了改变的时候,国家也把这项工作提上了日程,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综合的主流体制接近。他还进一步明确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必要性,综合管理体制的目的是为了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从目前现实情况来看知识产权是“体量大、效率低”,世界各国都公认我们数字指标都很高,但是效率并不高,我们缺乏实质的竞争力。效率虚高,泡沫的成分较重,转化率低,产业化程度不够高,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知识产权总体上还是不足。现行体制也不太顺,协调能力不足,协调效果不明。综合管理体制的构建是为了建设高效的运行机制。从操作层面上看,有些问题需要面对,一个是体制上的一些障碍,几十年的现状要改变涉及到一些既得利益和政府现有职能的切割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困难,要想法设法的去克服。再一个是立法上,比如商标这一块,商标管理法律明文规定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负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理解存在分歧,直接影响改革的合法性依据。整合以后效力的提升怎么样能看得见,首先要方便确权维权,机制设计和报告起草的时候要有利于促进市场运行,良性的竞争,再一个是优化公共服务,节约行政资源。

     金明浩说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对于武汉市创新驱动发展、复兴大武汉、建立国家中心城市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要牢牢抓住。武汉市争取试点城市有很好的基础,但是在体制机制方面面临着很大的难度,需要相当的决心和勇气。首先要尽快拿出方案与国知局、版权局、工商局沟通,从顶层设计方面做好。市政府要出台相关文件,整合之前的部门做到权责明确,规划好编制,有法可依,因为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到职能整合的问题,要有制度上的保障。第二在基层探索方面,国家也提出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除了传统三大板块,还需要其他部门协调配合,既要“有拳头又要有牙齿”。新成立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与司法部门进行衔接,维权援助也要纳入“大保护”格局里面。还有推进代理服务机构准入,公共服务信息,推动知识产权交易,方案设计需要将这些都考虑进去。

     烽火集团的李汉兵提出要换位思考,将争取试点城市的工作当成是企业的项目进行,需要从以下几个角度,一是分析现状、二是要证明实力、三是提出的方案有什么创新和亮点、四是要分析有哪些难点,如何解决;五是具体实施步骤。可以借鉴“O2O”的线上线下分配经验,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职能的配置有一定的参考作用。他还说,问题导向很重要,要明确主要问题才能寻求解决。最终验收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验收标准要简单明了,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是跨部门协调的事情,我们的方案给市委市领导看过以后,应该由他们牵头召开一个跨部门的协调研讨会,让其他人有一个思想准备,听听其他人的想法。

     人福医药的黄璐主任认为“N合一”模式还是比较困难的,背后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持。“二合一”、“三合一”模式便于操作,工作起来可能更见成效一些。我们进行改革要分工明确、责权一致,执法可以比原来更进一步明确,保障建立知识产权“大保护”的格局。对于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是服务于技术创新的,通过有效的管理促进知识产权实体经济的发展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我们成立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处,怎么跟司法机关(普通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进行有效地衔接需要进一步思考。怎样去破解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的调查取证问题,我提两个建议,行政单位受理权利人的单纯取证的请求可以作为诉讼的依据,推动律师鉴定的法律地位的明确化。通知里提到要放宽专利代理机构的准入条件,政府应当引导代理机构建立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在当前互联网+时代,很多代理机构出现了恶性竞争,低价低质量的专利特别多,最终受伤害的是创新主体企业。不仅是事中事后监管,还要加一个事前引导。关于文件中三大任务中第三点,提升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特别提到要加快药品等领域过期专利技术的有效应用这一点,目前武汉的光谷生物城已经成为全国第二大生物园区去年产值已经超过千亿了,我们不仅要重视过期专利技术的有效应用,国家顶层设计这个层面更加鼓励的新药创制。

     何丹说武汉市高校云集,教辅材料盗版现象非常严重,如果设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执法,对版权保护来说是个很好的消息。版权是相对垄断的,出版社的数量有限但侵权主体太多,无法一一的运用司法手段去救济,只有靠地方行政执法手段。中美中欧开展了很多科技合作,武汉的实力是很强的,再加上高校众多的科研人才,这些都可以纳入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焦洪涛作补充发言,在立法层面不仅是商标法,在武汉市的层面也有同类的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比如说《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东湖国家自主示范区条例》等等。我们在起草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的时候可能要对于地方层面、省市层面的法规相关的条款也要进行一定的评估。如果有冲突的地方,可能涉及到要提请市人大或者省人大对相关条款在改革试验期暂停适用。材料里提到了浦东的经验以及长沙和深圳的经验,其中提到了职责职能的划分,还特别提到了改革之后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地位问题,不仅是“三合一”或者是“N合一”的综合性的管理部门,而且在整个政府工作体系之中应当是武汉市人民政府的正式的组成部门,部门的主官应该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来任命,而不是一般的直属机构或者办事机构,地位性质的明确问题也是值得考虑的。在三大任务里面提到了立体化的保护:产品、技术、工业设计。这句话具体落实到武汉的时候可以再具体的展开,武汉的优势之一就是先进制造,武汉很早就提出来要做设计之都,工业设计也是典型的知识产权密集型领域,这一块可以进一步引申。再结合刚才黄主任提到的药品制造,光谷生物城在全国的地位。在理顺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之后,在某些武汉本地支柱性的、亮点性的产业,面向他们提供知识产权的管理和服务。在文件最后一句话中提到了加强试点地方工作交流,强化舆论引导,从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的角度来讲可以做一些配合性的工作,辅助性的工作,强化舆论引导研究会可以再做一些协调的工作,请相关的领导和专家在各种媒体上特别是本地的媒体比如长江日报,对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对武汉的情况进一步分析,让普通公众和其他部门有思想准备和舆论认识。

     刘华教授作总结,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今天的研讨会进行总结,第一个就是对于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三性”包括契机的紧迫性、意义的现实性和方案的正当性,从最近出台的知识产权三个顶层文件,国务院的强国指导意见、“十三五”规划和今天讨论的这个文件,实际上构筑了今后一段时期整个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本的蓝图,综合改革作为一个平台构建的机制,平台就是资源,机构就是效益。怎样抓住机遇对于武汉未来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非常重要的期待,不论各位是作为体制外的专家还是体制内的学者或者政府公务员来说,我们有这样的历史责任,机遇来了一定要抓住。另外方案的正当性,复兴大武汉与恢复过去知识产权局工作体制的辉煌非常一致,基于这么一些理由,各位专家对于这件事是有高度的共识的。第二点是方案,根据刚才绝大多数专家的观点主张的是一个务实的方案,我们要从两点来谈,大家都提到过的立法的正当性,这个问题可能有两个解决的进路第一个是对现有立法,包括到基层到省市这部分的解读,以及可能的评估,把综合管理改革纳入考虑。第二个是对机构职能的界定。立法上正当性的解释前期就做好,对于未来实践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预期的风险带来很大程度的规避。关于方案第二个要考虑到多种可能性,包括“二合一”、“三合一”、“多合一”,占主要赞同意见的是降低起步难度的“二合一”或者“三合一”。如果起步的时候协调工作很难的话,很可能跨不过去事情就搁浅了,以后的宏伟蓝图可以随着以后相关实践进展到一定难度的时候再进行。我们可以预备多种方案作为备选,不至于在唯一的选择遭遇某些不可跨越的困难而搁浅。再一个是特色,如何在众多城市中脱颖而出,主要是看特色,要形成一个摘要,高度凝练我们最具有显示度的特色,比如说司法方面、药品创新方面和传统制造业方面,可能在比较的过程中被忽略,这一部分需要贡献集体智慧。我们有核心专家在政策形成方面参与的先机,我们对很多政策的基本立场、未来走向、价值取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这也是我们形成特色的前提,可以对接。对待产业我们不仅要紧跟潮流还要追溯历史,新兴科技产业和传统制造业都可能做出武汉特色。“十三五”规划四个重大专项以及九个重大工程里面多次提到教育、文化都可以形成我们未来非常亮眼的东西。我们不仅有庞大的教育资源还可以结合管理人才资源。第四个方面是行动,我们要尽快用最大的努力来争取。在有一个好的起点之后再来做一些更加具体的方案设计,再造武汉知识产权事业的辉煌。

     余翔教授提交了书面意见,围绕着武汉市争取成为全国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实施试点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述,他提出关键措施建议,知识产权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现有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是以上所有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也是武汉市成功建设全国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实施试点地方的根本保障。建议武汉市政府也能积极与华中科技大学及其他有条件的高校共建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平台。

     经过充分探讨,各位专家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知识产权综合管理符合时代潮流,是历史所趋。但因历史和现实原因,改革工作任重而道远。当前工作的重点是要让主要领导了解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紧迫性和正当性,成为试点城市是武汉市发展转型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成为试点城市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各方进行沟通合协调,提前做好详细方案,对于改革中可能遇到的阻碍和困难进行充分预估并寻求解决措施。武汉市争取成为全国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实施试点城市,目的在于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争当试点城市,发挥武汉“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需要各方下定决心,达成共识。

                                                                                                                                                                                                                                                                                                                         (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通讯员  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