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周丨金明浩教授解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安全”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安全,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有效保护我国自主研发的关键核心技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专家解读


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因此,我国需从战略高度上认识到关键核心技术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一方面要把制定全面的国家安全战略放在最为核心的位置,另一方面,制定实施专门的国家关键核心技术安全战略,并将其视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对待已刻不容缓。伴随近年计算机技术的推陈出新、互联网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延伸交织,新生关键核心技术对传统观念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制定全面的国家安全战略同时,国家科技安全战略也要摆在相应的高度。
同时,企业需要确认自身关键核心技术管理成果的优势以及关键核心技术的实践应用状况,以此提升关键核心技术保护意识,不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管理测评系统建立需要解决下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则,恰当预测哪些因素对评估产生了影响,并评测出这些影响的重要程度。二则,明确测评系统的运用需要何种量化计算方法。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善的评估体系,因此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评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还需借鉴域外相关评估指标。
作为核心技术保护体系的重要部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建设迫在眉睫,以为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核心技术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只有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以此建立相关行业的有效规范,使得企事业单位有法可依,做到有法必依,才可以为保障国家安全提供优良的法律保护的环境。
全民提高国家安全意识也尤为重要。树立国家安全意识的同时对科技安全的重要性,也要加以警醒。当前,普通民众对国家科技安全的重要性的认识确有不足,当下一些人依旧认为我国在科学技术方面落后,没有什么秘密可保,或者为了私利不惜泄露国家技术秘密。每个公民都要树立起对科学技术的安全意识,意识到维护国家科技安全事关每个组织机构和个体,要警钟长鸣。
而在遇到重大风险时企业作为知识产权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应积极采取防范技术性风险的措施。从技术研发就开始通过技术去规避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同时,企业可将技术信息从研发到应用过程适当公开,引入公众参与和公众决策规避风险。而在缩小纯技术差距,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方面。为了配合企业技术风险的防范,相关管理部门外部还应构建以法律制度、科技政策、产业政策为主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如调整现有专利资助政策向专利数量与专利治理并重转变。
同时,做好防范知识产权运用环节风险的措施。为防范知识产权处于休眠、浪费状态,企业应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意识,并定期对现有成果进行梳理、检查和维护。其次,为规制知识产权自行实施的风险,企业应将知识产权制度内化,促进企业尤其是企业负责人、专门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制度知识的学习、掌握和实践,以加强知识产权制度企业的运用。最后,鉴于知识产权授权他人实施通常是以合同形式实现,故企业可专门建立完备的知识产权合同管理和审查制度,譬如针对知识产权许可、转让、作价入股、质押融资等不同实施方式建立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



另外,企业可组建知识产权专门部门,引进或培养知晓知识产权法律的专门人才,以从事落实知识产权规章制度、辅助企业决策、对已有知识产权进行日常维护、对企业内外部知识产权环境进行动态监测等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工作。
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应试图探寻立体的保护体系,并积极以培训讲座、一对一指导等多种方式服务好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技术保护,提高企业核心技术保护意识与水平。核心技术的研发活动一般包括:决策阶段,研究与开发阶段、创新成果实现与转化阶段。我们将根据每阶段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对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措施的培训服务。
因此,企业在决策阶段需结合研发实际情况,制定具有竞争力的奖酬办法,以激发研发人员的自主创新积极性,并建立长期的培养发展激励制度,满足人才发展需要;在核心研究与开发阶段,需与所有可能接触到技术秘密的人员都要签订技术保密协议,以强化有关人员的保密意识。并在不妨碍核心技术开发进程的前提下,对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料进行等级划分、分级管理。通过技术分工细分的壁垒作用,以控制不同人员对技术资料占有的范围,使得不同等级的技术人员只能接触到同一开发技术的不同部分,防止技术全部泄漏。
此外,在创新成果实现与转化阶段,对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取得的科研成果,要加大知识产权申报力度。充分利用社会分工的细化,由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知识产权的规划进行服务。




专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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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浩教授系为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院长。湖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和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专家库专家。武汉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市知识产权服务协会副会长、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会长。“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全国知识产权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选”、“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武汉市“黄鹤英才”(知识产权)。
曾参与国家和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软科学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省部级、厅级项目20余项,曾参与国家和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制定。获省部级成果等奖4项,出版专著2部,参编教材2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1篇文章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4项学术成果被省政府决策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