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创新·知识产权强国论坛”论文集(一):新常态、新途径——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培养新探析

新常态、新途径——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培养新探析

陈巧巧[1]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经济新常态下,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培养要有新突破。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要贯穿始终。基础教育培养意识,高等教育培养知识,继续教育增强技能,环环相扣才能培育出优秀的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

关键词:新常态   新途径   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培养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提出了新经济常态这一概念,同年11月,他又总结了新常态的几个特点,指出了知识产权服务业的重要性和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养是基础性的关键工作,特别是高层次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问题更为重要。”[1]就我国现阶段的总体情况来看“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数量不足、结构不优、服务能力和水平不强。”[2]。虽然我国专利代理人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是其人才的扩充量远远滞后于专利申请量的增长速度。“同时,专利代理人专业技术知识更新不够,具有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背景的代理人严重匮乏。代理率低、专利申请质量差、保护面窄、授权率低,带来“专利权放弃多、纠纷多等问题,社会效益低。”[3]因此,培养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就显得越来越紧迫。

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的培养依托于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国家培养出知识产权人才以后,这些人才根据自己的职业选择和兴趣爱好选择不同的服务行业,就成为不同行业的服务型人才。所以要想培养出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要从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开始,这不仅需要提高他们的意识,还要培养他们的技能,为其后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服务打下基础。

人才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尤其是像知识产权这种综合型人才的培养更不能操之过急,它不像流水线生产,咔嚓咔嚓一会儿就造出一批来,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阐释的就是这样一个道理。经济新常态下,如何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养是我们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社会对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但是这类人才的紧缺却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就专利代理人来说吧,到目前为止,湖北省的专利代理人仅仅只有191人,全国的专利代理人也不超过13000[2],这远远不能满足我国经济的发展需要。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紧缺的局面,我们有必要从教育入手,从娃娃抓起,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使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能够真正实现其价值。笔者认为只有当一个社会对知识产权有足够重视,知识产权的观念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知识产权人才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应当从娃娃抓起,应当分为三个层次进行,首先在中小学培养知识产权意识,其次在高校学习知识产权知识,最后通过职业培训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服务型人才。

一、基础教育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起点

“在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初级阶段,只注重在高等教育阶段进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忽略了在基础教育阶段进行知识产权教育的重要性。事实上,基础教育阶段的知识产权教育是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起点,‘从娃娃抓起’具有战略性。”[4]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需要广泛的社会基础。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要从娃娃抓起,只有这样,其培养工作才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小学是人生的启蒙阶段,知识产权教育从娃娃抓起,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会对其一生发生深刻的影响。[5]号称“知识产权之国”的日本,正是这种模式实行的典型代表,日本举国的知识产权体制下就包括对中小学的知识产权启蒙教育,由日本特许厅为不同年龄层次的中小学免费提供适合的知识产权教育课本和材料,此外特许厅还和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合作,通过研讨会的方式,对教师进行培训。我们也应该借鉴其经验进行这方面的尝试。考虑到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是人口大国,但是并不是人才强国,现阶段我国的高等教育的普及范围还不是很广,也就是说在中国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机会走进大学这座“象牙塔”,所以在我国,要想使知识产权教育得到普及,有更坚实的基础,必须将中小学纳入到培养的范围之中,对中小学生进行知识产权意识的灌输。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首先对相关教师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的培训,在其掌握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能够自觉的把知识产权教育渗透到课程中去。为活跃中小学的创新氛围,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局可以和企业或者公司合作,吸纳资金,对创新发明者进行一定的奖励,以增强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激发其发明创造的热情。

二、高等教育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心

大学是专业人才培养的场所,大学生在学校主要是学习知识,毕业以后运用知识,他们是知识产权的生产者、使用者和管理者。因此,对大学生进行知识产权教育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的教育培养必须顺应市场的需要和社会的需求。正如张瑞敏所言“先有市场,后又工厂”先有市场需求,后有人才培养,人才培养要符合社会的需求。现在,大学培养出来的知识产权人才大多是理论型的,欠缺实践方面的能力,但是最终能够在理论研究这条道上走下去的毕竟是少数,社会对其需求量也非常有限,大多数还是要服务于实践的。但是高校培养的人才恰恰缺乏这方面的能力,正如一个公司的主管所言“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主要在于应用,我们企业现在要的知识产权应用专业人才,你们大学现在基本上培养不出来;你们大学现在培养出了的知识产权毕业生,我们企业现在基本用不上。你们大学培养的是从理论到概念的研究法学的学术型人才,我们企业要的是从管理到经营的运用法律和知识产权的适用型人才。”[6]这就是我国大学教育的现状,一方面许多的高校知识产权的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企业或者其他机构却非常缺少这方面的人才。这就是人才培养上没有按照市场需求,教育和市场是脱节的结果。如何让市场需求和教育培养接轨,笔者认为,高校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要做先期调研工作,根据调研的结果来设置相关课程,而不是千篇一律,所有的学校都按照一个模式来走。市场是一个指向标,市场是千变万化的,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也要在这个指向标的指引下不断地调整,以适应市场对人才的需求。所以说知识产权的课程开设应当面向市场,设置一些市场需要的课程而不是一些纯粹的理论教学。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受到开设学院和所属学科的限制,没有独立的培养规划,各高校更多的是以培养法律人的模式来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其课程设置都是以法学核心课程为依托,适当的加入一些知识产权管理、专利检索等课程,这种课程的设置并没有发挥出知识产权学科的独特性,其培养出来的人才在就业市场上也不具优势。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通过必修和选修的模式来实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即对法学的基础课程设置成为必修课,如法理、宪法、民法等,这些课程是法学教育中基础的核心课程,以必修的形式出现,其他课程均为选修并作为法学的主流课程,这种模式的实施有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其次,“作为国家和社会未来的栋梁之才,高校在读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高等院校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教学与人才资源。因此,高校在读学生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应当成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7]许多高等院校都在全校开展知识产权的必修或选修的课程,如上海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等。可否将这些经验推广运用,从开选修课开始,逐渐变成全国高校的必修课程,进而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大学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师资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在我国,高校的老师多是全职教师,他们多以科研为主,鲜有时间参加实践活动,而许多有实践经验的实务人士因不具有教师资格而难以走上讲台,这就需要搭建一个平台,使他们产生良性互动,取长补短。正如李培根院士所言:“业界人士的知识和经验肯定有与大学教授互补的一面,他们不仅可以在大学作一些讲座,而且可以参与讲授某些课程的部分内容。”[8]

其次要探讨的一个问题就是,本科要不要设置知识产权专业或者说知识产权研究生是不是要有理科背景,其实这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论述。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明确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人才需求。知识产权里面人才需求的分布像橄榄形一样,有做高端政策研究的,有做教学的,有做中介的,最后还有企事业人力需求,这些都要考虑。中介服务人员的需求量较大,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律师、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版权经纪人、技术经纪人等,在这些职业中与技术有关的恐怕要数专利代理人和技术经纪人。所以说,在知识产权涵盖的著作权制度、专利制度、商标制度等诸多领域中,并不是所有领域都需要理科背景,如果你以后打算从事专利代理或者技术经纪人,无疑者要掌握一定的理工科知识,但是如果你以后不从事这些行业,有没有理工科背景并重要,并不会影响你的职业生涯。所以说,在大学教育中不要一味的强调理工科背景,这容易使我们走上另一个极端,即那些原来不是理工科出身的,读上知识产权的研究生以后会有一种自卑感,因为他们没有理科背景,不知道自己将来何去何从。

最后就是国家对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学科背景限制的过于严格。我国《专利代理条例》对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资质条件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其中第十五条规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便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掌握一门外语;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4、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你要想取得专利代理资格必须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只限于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者,传统的法学教育培养不出这样的人才,因为“理工科专业”这一门槛你迈不过去。其实专利代理并不是一定要理工科背景,有些理工科背景的人也并不一定都是技术性的,为什么他们就可以考试,通过后就可以从事这一行业,纯法科的学生就不行。无论你学历多高,硕士也好,博士也罢,你都没有资格从事这一行业,笔者认为国家对专利代理这一块管的过于严格,是不是可以适当的放宽,给纯法科的学生开一道口子,给他们学历上的要求,允许知识产权专业或者知识产权管理专业的硕士生从事这类考试。因为资格考试有助于促使社会全方位培养专利代理人才,这有助于激励并培养专利代理人,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还可以给法科生一种学科归属感和优越感。

三、培训与继续教育是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必要途径

上面已经提到,现阶段高校培养出来的人才,并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需要,社会需要的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需要有许多的技能,大学纯粹的理论教学并不能满足这一要求,必须对其进行二次教育。二次教育可以说是培养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的主要途径,大学注重知识产权理论的培养,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更多的体现实践的技能,如何使这些人的理论能够支撑其实践,将理论知识更好的与实践相结合,使其技能能够充分的得到发挥,这就要归功于职业培训。高校培养的人才充其量只能算是个基本毛胚,这个人才最终是否能够达到社会需求,还需要通过职业培训来解决。职业培训是针对社会某种职业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是“充电”的一种形式。职业培训的一个理念就是“缺什么,补什么”它的培训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如何进行职业培训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在职业培训中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的培养,这需要靠企业、政府和高校三方的共同努力。光靠企业单方面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也必不可少,如,政府可以出台对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培养的优惠政策,如,减少企业税收,在人才培训方面给与其必要的政策支持,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加大对各级知识产权培训单位的投入。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选送优秀人才出国培训、深造。政府还可以通过“完善知识产权服务相关学科设置,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校企合作培养知识产权服务人才。”[9]可以给予优惠政策“大力开发知识产权专业培训市场,引进国际知名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机构,造就一批具有全球视角的知识产权培训服务机构,培养一批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10]

高校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是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在高校开展知识产权在职教育,一定要利用好政府这一资源,跟政府一起搞。政府要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投入,“由政府搭台,高校唱戏”政府要积极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与大学合作,通过专利代理人走上讲台、为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提供实习平台等举措,积极探索将知识产权实务引入学历教育的后备人才培养模式,为培养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人才创造条件。政府还可以“积极支持并鼓励更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动与大专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发挥各自优势,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构建培训体系、开发实训课程,互利共赢,更好地为社会、为企业培养优秀的知识产权复合型应用人才和实务人才。”[11]

结   论

在经济新常态下,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的培养需要从娃娃抓起,需要贯穿于教育的始终,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具有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和各方面的共同参与,我国的知识产权服务型人才队伍才能够壮大,我国的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才能越来越辉煌。 

 

参考文献:

[1]作者简介:陈巧巧(1990-),女,安徽蚌埠人,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2]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网址http://dlgl.sipo.gov.cn/txnqueryAgent.do,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9月25日。

 

[1]张杨媚.重庆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D].重庆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24.

[2]《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有力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2012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讲话,2012年1月5日.

[3]刘菊芳.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关键问题与政策研究[J].知识产权,2012(5).

[4]谭绮球,邓保国,马希良.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J].高等教育研究,2009(3).

[5]陶鑫良主编.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研究[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0:117.

[6]陶鑫良主编.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研究[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0:14.

[7]黄玉烨.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模式,载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研究,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0:222.

[8]李培根.论开放式高等教育[J].高等教育研究,2007(9):3.

[9]刘菊芳.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关键问题与政策研究[J].知识产权,2012(5).

[10]广东创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规划(2013-2020),载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网:http://www.gdipo.gov.cn/shared/news_content.aspx?news_id=10059,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9月25日.

[11]蓬勃发展中的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载北京日报http://www.doc88.com/p-3877368116872.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