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科学推进我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建议

(原文刊登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微信)

    基础教育阶段是养成教育的关键时期,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对培养受教育者的知识产权价值观、创新意识具有不可或缺的基础性作用。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华中师范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对我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现状进行了调研,访谈了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2个县市218所中小学的近千名教师,并考察了相关省市现行知识产权教育政策。调查揭示出我国知识产权教育发展的严重不均衡性以及在现行政策、师资力量和资源利用上亟待完善的问题。主张将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纳入我国“十三五”知识产权规划中,在科学的教育理念和系统的顶层设计下,逐步推进我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健康发展。

    一、当前我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教育普及率低,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不完备

  调查显示,已开设知识产权课程的学校占6%;已建立学生发明创造奖励制度的学校为19%,有63%的学校尚未启动任何与知识产权教育相关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师资培养、教学研究等工作。在对欠发达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学校的分类统计中,上述评价指标反映出更为严重的荒蛮状态。

    (二)知识产权教学缺少实施基础,教师知识产权素质亟待提高

  调查显示,师资方面,已有知识产权专职或兼职教师的学校仅占5%,已对教师进行过知识产权相关培训的占15%,85%的教师对知识产权知识不了解。认识与践行方面,79%受访教师对知识产权教育之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意义具有较高认同度,但教学过程中尝试过创新与知识产权意识培养的教师只占26%。教育方式方面,53%的教师提倡融合在其他课程中传授知识产权知识。上述情况反映出,在中小学师资的知识产权素质整体薄弱的现状下,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活动中,尤其是以与各课程教学结合的融入式教育方式推行,尚缺少实行的现实基础。

    (三)教育效果评价体系设计不科学,导致功利化“激进创新”问题

  调查显示,已建立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一些省市存在教育效果评价指标设计不合理的问题,一些省市以考试优录加分政策和“发明班”催生学生申请专利数量,这种揠苗助长的“激进创新”措施既不符合少年儿童认知发展规律,也与我国当下更强调专利质量的政策导向背离。知识产权教育在有些地区的实施中沦为应试教育下升学加分的辅助工具并滋生造假现象。此外,也有60%的受访教师认为,知识产权教育未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价指标,难以调动学校积极性。由于评价体系的缺陷和缺位,使学校和教师对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价值取向和培养目标的理解产生偏差,导致教育实施的动力不足,影响了知识产权教育的效果。

    (四)现有知识产权教育政策着力点与知识产权教育的目标偏离

  调查显示,71%的受访教师认同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应以“启蒙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价值观”为主要目标。受访教师对教育成效衡量指标的排序亦符合知识产权教育的目标:即从深层到浅层指标依次为“素质提升”“活动参与”“行为规范”“知识掌握”“学生创新成果”“示范、显示度”。但当前各省市知识产权教育促进政策的着力点关注于“创新成果”和“显示度”等教育成效的浅层指标,而对“素质提升”“活动参与”“行为规范”等过程和目标却缺少相应的促进措施和考核要求,暴露出现行政策偏离教育目标、过于功利的价值取向。

    二、促进我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实践的政策建议

    (一)基本思路

  国外鲜少中小学将知识产权以专门课程的方式实施分离式教育,而是与创新体验相结合渗透于学校教育过程的融入式做法,注重在生动的体验中培养学生创新兴趣、能力及知识产权价值观,并形成了社会、学校、政府、企业及家庭多途径养成学生知识产权素质的社会教育环境。在我国,由于这种社会教育环境尚未形成,而知识产权价值观的启蒙及创新意识的养成必须在少儿时期完成,故我国在中小学实施知识产权教育是具备正当性的。
  在我国中小学尚不具备推行融入式知识产权教育条件的现实背景下,宜以“点上突破、线上加强、面上展开”的思路,分阶段逐步拓展知识产权教育覆盖面。即,首先通过试点示范学校的实践来探索并验证适合我国国情特点的知识产权教育模式;逐步通过师资培育、条件建设、资源拓展等环节的协同,打造知识产权教育链;进一步通过制度创新、机制完善、顶层政策设计与推进,促进知识产权教育更广泛的实施,实现中小学对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在人力资源上的基础性贡献。

    (二)政策措施

  1. 打基础:首先要提高教师的知识产权素质

  推行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需首先提升教师的知识产权素质。建议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形成高效的教师知识产权素质提升机制:一是实施“知识产权基础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在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建立面向中小学教师的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利用这些师范大学现有的、覆盖全国的基础教育教师培训网络,对在岗师资和在校师范生进行知识产权教育。二是依托已有的“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工程”,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并补充、完善课程内容,建立适用于中小学教师的知识产权远程教育体系,拓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师资培训渠道及数字教学资源供给。

  2. 重体验: 推行体验及融入式教育模式、全面拓展教育资源

  遵循中小学生心智发展规律,推行体验式、融入式知识产权教育模式。其一,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政策设计,应秉持“有益、有趣、有效”的体验式、融入式教育政策思路,让知识产权通过生动的第二课堂体验活动及不同学科领域进入学生的视野,使之真正成为启蒙知识产权意识、养成创新能力的素质教育过程。其二,为进一步丰富上述思路下的知识产权教育资源、建立更有效的教育机制,应协同相关政府部门在政策导向及资源配置上的一致性,整合社会科技、文化公共基础设施资源,调动社团、企业在活动组织及资金投入上的积极性,形成学校、政府、社会、社团、企业间协同性更强的知识产权教育机制。

  3. 不功利: 科学设计知识产权教育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教育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应正确导向知识产权教育实践的发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应以创新素质培育与知识产权意识启蒙作为教育目标的价值取向,不宜将学生专利申请量、发明创造获奖数等作为评价指标,甚至以升学加分措施提升增量。建议建立由组织管理、师资素质、教育措施和实践平台四个部分构成的评估指标体系,使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知识产权教育以普惠制、成长性的实践特色,实现教育过程的有益、有趣、有效和教育发展的可持续性。

  4. 高志向:协同管理、着眼未来,做好教育政策顶层设计

  基础教育投入在当下,影响在未来。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知识产权教育探索应体现高远志向,以长远观、大局观、未来观做好教育政策的顶层设计。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应在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政策上形成共识,共同做好政策的顶层设计并协同推进其实施。使基础教育阶段的知识产权素质养成能为青少年未来的个人发展储备能力,为知识产权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输送源源不断的创新人力资源。

华中师范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

刘华 周莹 黄金池 张颖露

文章转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科学推进我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建议|微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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